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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

2025-09-29 12:33:45 来源: 用户: 

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】为全面提升济南市城市环境卫生水平,推动城市治理能力现代化,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近日正式印发《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》。该通知明确了创建工作的总体目标、重点任务、责任分工及保障措施,是指导全市开展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工作的纲领性文件。

一、工作背景与意义

近年来,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,济南市在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方面取得了显著成就,但城市环境卫生、公共设施管理、居民健康意识等方面仍存在短板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不仅是提升城市形象的重要举措,更是改善民生、增强群众幸福感的关键路径。通过创建活动,将进一步优化城市环境,提高市民生活质量,促进社会和谐发展。

二、总体目标

根据《实施方案》,济南市力争在2025年底前完成国家卫生城市的创建任务,实现以下主要目标:

目标类别 具体内容
环境卫生 城市道路清扫保洁率100%,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5%以上
公共设施 公厕、垃圾桶等基础设施覆盖率100%,维护良好
市容秩序 无占道经营、乱搭乱建现象,交通秩序明显改善
健康教育 居民健康知识知晓率不低于80%
病媒生物防制 蚊蝇密度控制在标准范围内

三、重点任务

《实施方案》围绕“五位一体”建设思路,提出六大重点任务:

1. 加强环境卫生整治

开展“清洁家园”专项行动,全面清理背街小巷、城乡结合部等卫生死角,推进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。

2. 完善基础设施建设

加快公厕、垃圾中转站、污水处理厂等项目建设,确保设施布局合理、功能齐全。

3. 强化市容秩序管理

严格规范占道经营、违规广告、车辆停放等行为,建立长效管理机制。

4. 推进健康教育普及

开展爱国卫生宣传月、健康讲座、志愿服务等活动,提升全民健康素养。

5. 深化病媒生物防治

定期开展灭鼠、灭蚊、灭蝇等专项活动,降低传染病发生风险。

6. 加强监督考核机制

建立多部门联合督查制度,定期通报整改情况,落实奖惩措施。

四、责任分工

为确保创建工作有序推进,《实施方案》明确了各部门职责分工如下:

责任单位 主要职责
济南市卫健委 负责健康教育、病媒生物防治等工作
市城管局 负责市容环境、环卫保洁、公厕管理等
市住建局 负责基础设施建设、物业管理等
市市场监管局 负责食品卫生、市场秩序监管等
各区县人民政府 负责属地管理,落实具体工作任务

五、保障措施

为保障创建工作的顺利实施,《实施方案》提出了以下保障措施:

- 加强组织领导:成立市级创建工作领导小组,统筹推进各项工作。

- 加大资金投入:设立专项资金,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和专项整治。

- 强化宣传引导:通过媒体、社区等多种渠道广泛宣传,营造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。

- 健全考核机制:将创建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,实行季度通报和年终考评。

六、总结

《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》是济南市迈向更高品质生活的重要一步。通过系统谋划、科学部署、协同推进,济南市有信心在规定时间内圆满完成国家卫生城市创建任务,打造一个更加整洁、宜居、文明的城市环境,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创建带来的获得感和幸福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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